第8章 北角招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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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但他隨后又表示,这个薪水只能涨不能降,而且出粮要准时,晚一天他都会直接罢工。

  且他还要带两个徒弟一同入职,薪水每人每月1200港元,又因北角往返葵涌不方便且太远,还要提供住宿,这些全部由工厂承担。

  江毅虽说是老板,但现在的他根本没有和技术人员谈判的条件,供不应求的市场就是这样,而且这要求也不算过分,当即全部答应。

  可他也不是毫无准备,从挎包中掏出一份早就已经准备好,为期三年的僱佣合同。

  依旧是中英双语两式四份,自是委託律师根据市场情况擬定的,承诺的每月十五號出粮和3500元的月薪直接加上就行。

  但特別標註了入职的首月是试用期,其实这个时候的技术人员会很高傲的,像是试用期这样的条款对於他们来说是不尊重的体现。

  因此在后面同样加了一条补偿条款,只要过了试用期就奖励一千港元,试用期的薪水也是全额发放。

  段坤只是简单看了几眼递过来的合同,颇为锐利的眼神打量著江毅道:

  “我入行这么多年,认识的老板少说也有十几二十个了,还没有一个像江老板这么正式的。”

  瞧著对方那似笑非笑的模样,江毅摊著手夹杂著几分无奈的语气说道:

  “我也不想啊段师傅,可这是我那合伙人的硬性要求,他就认死理,只能照做咯。”

  “而且这对你也是有好处的,你翻到第二页,里面就有一条,如果拖欠薪水超过一个月,你可以直接去法院告我三倍赔偿。”

  隨后又表示如果怕合同存在坑骗內容,可以去找律师鑑定,律师费全部算他的。

  虽然港府早在1968年就有了僱佣条例,但除了那种收益稳定的中大型公司或工厂才会和员工签订合同,对於江毅和段坤这种层次的人来说,更多的还是口头契约。

  这也是香江长久以来的文化习惯,就是讲究个信字,但江毅明白迟早会全面正规化的,很多事在最初的时候定下基调会省却许多麻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