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是个孩子,惯会用的就是撒娇。 他喉结翻滚了一下,像是妥协般地说:“那就不要了。” 他抬起另一只置于膝上的手,将砚台推开,抽走了她手中的墨条放下。 念姝挣了挣他的手,却被更用力地握了下。 “会写字吗?” 这一次没等她回答,他握着她拿起了桌上的毛笔,用沾了她泪的墨写着字。 “念姝。”他这么唤她,怜中带爱,藏匿着不知真假的温柔,落笔干净又利落,字如其人,内敛又锋利,带她写下得是她的名字。 白纸黑字,明晃晃的都是野心和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