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接过证据。 落在他手上的,只是薄薄一张纸。 可纸上的内容,却不简单。 这是一张田契,一张标注着李村附近一块荒田的田契。 接受方,已经由李村一众村民按下了手印,而赠予方,却还没有签上名字。 也就是说,接收的人,愿意接受这份馈赠,而赠予的人,仍旧没想好要不要答应。 很不利的证据… 这份签了一半的契约,似乎真的从侧面印证了,林县令的索取之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