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呸呸呸。”汪敏苦着脸,将嘴里的鸡屁股吐了出来。
小巧的五官,因为皱眉的表情都挤在了一起。
“这就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,自己都不吃,放我碗里干嘛。”这丫头良心大大的坏。
“那有的人就喜欢吃鸡屁股啊。”汪敏嘴不怂的反驳道。
“就算有,也肯定不是我。”臭豆腐我都不吃,还让我吃鸡屁股。
不过那天叶童给我吃的臭豆腐,好像也没那么难吃。
我和汪敏有一句没一句的瞎扯淡,左倩就一直老实的低头吃饭。
在企鹅上,她话还是挺多的,见了面就跟个闷葫芦一样。
“你咋不说话呢?”我用筷子敲了下她的脑袋。
不跟我多说几句,等下我走了就很长时间见不到了。
“我妈说,食不言寝不语。”左倩抬起头,咽下嘴里的米饭后说道。
“你妈说得对,你确实不该说话的。”左倩这话还不如不说,搞得我跟汪敏好像多没素质一样。
就你大家闺秀,就你优雅,你瞧你长的,跟癞蛤蟆头上戴了朵牡丹花似的。
我就说小学的时候讨厌她不是我的问题,就她这说话的方式搁谁谁受得了。
“你们上午去听审怎么样啊?那个坏人收到制裁了吗?”估计是看我脸色不太好,左倩放下碗筷,连忙转移话题。
“没,他那个律师说他有精神病,然后让他就医了,没判刑。”汪敏摇着头。
“有病就不用判刑啊?”左倩诧异的问道。
没办法,这就是法律。
“其实我觉得那个律师说的也没错,别人请她,她就得给对方辩护。”汪敏将最后一块回锅肉放进口中,还有些意犹未尽。
其实这句话我是完全认同的,都知道我工作的态度,正所谓拿人钱财,与人消灾,收了人家的律师费,不出力怎么行。
“辩护和扭曲事实是两个概念,律师应该借助刑法让法官能够顺利公正的审判,而不是利用法律漏洞让坏人逃脱制裁。”故意伤人就是犯罪,有什么好争辩的,她哪怕是争取减刑都能算得上是个好律师。
一个坏人,持械伤人,却不用坐牢,是对是错,一眼就能分辨。
但当邓艳荣说这话的时候,我不会去跟她争辩,因为她不会以平等的态度与我辩论。
一个三十岁的人,是不会在大马路上,跟一个十几岁的人讨论的脸红脖子粗。
无论我提出什么观点,她都只会不屑的诋毁。
而我也不想和三观不同的人去争辩。
汪敏觉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