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”
这个猜想,让案件的轮廓瞬间发生了扭曲。
如果真是这样,那么他们面对的就不是一个单纯的“疯子”,而是一个“疯子”加一个或多个“傀儡”。
这其中的危险性和调查难度,呈几何级数上升。
几乎在关宏峰分析落下的同时,关宏宇立刻接上了话茬。
兄弟间的默契,在这一刻体现无遗:
“老哥,你的意思是说,这次案件可能存在两个作案主体?”
“一个是躲在暗处发视频挑衅,并策划了这一切的‘窥探者’。”
“另一个具体执行犯罪。
他们所做的,包括制造车祸、绑架、布置炸弹、矿洞等等。”
“两个作案主体的话,自然会引出一个核心问题:
在这次案件里,究竟是谁占据了主导权?”
关宏宇的问题直指要害,也瞬间将剖绘的复杂度提升了一个层级。
他接着分析:
“回到我们现在讨论的受害者选择上。
如果有两个作案主体,那这个问题就可以具体化为:
受害者的选择,是由具体实施犯罪的人决定的?
还是由背后的‘窥探者’决定的?
或者……二者都有选择的权利,共同构成了最终的目标名单?”
如果主导权不清,那么通过受害者特征反推凶手心理的尝试,就可能得出完全错误甚至矛盾的结论。
这时,秦枫插入了讨论:
“对比之前的案子,确实有点不一样。
像宝乐市的案子,被蛊惑的那个人有完全的自主权去选择目标。
背后的‘窥探者’所做的,更多是蛊惑凶手作案。
并让其建造血肉雕像,尤其是雕像面部,需要是高雅的面容。
其它的,让嫌犯自由发挥。
但这次的案子……”
“大概率是窥探者亲自发视频挑衅群主,点名道姓。
炸弹的设计如此复杂专业,自相残杀的矿洞内部,也布置得非常成熟。
这些迹象都表明,‘窥探者’对案件的参与度和控制,明显高得多。
这次,他很可能不仅仅是背后蛊惑,而是真正参与到了案件当中。”
秦枫顿了一下,继续敲字:
“所以,受害者到底是谁选的?
还真不好武断下结论。
有可能是‘窥探者’指定了名单和标准,由实施者去抓人;
也有可能是实施者提供了候选,由‘窥探者’拍板;
或者二者兼而有之。